作者:萬匯會計師事務所 發表時間:2023-07-28
在我國經濟迅速發展的背景下,國家對“專業化、精細化、特色化、新穎化”企業高度重視,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對“專精特新”企業進行培育和扶持,一起了解一下有哪些吧!
對自行開發生產銷售軟件產品(包括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后對外銷售)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,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,按13%稅率征收增值稅后,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%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。
政策依據: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1〕100號)
自2019年4月1日起,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,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:
1.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,連續六個月(按季納稅的,連續兩個季度)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,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。
2.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B級。
3.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、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。
4.申請退稅前36個月,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。
5.自2019年4月1日起,未享受即征即退、先征后返(退)政策的。
政策依據: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》(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第39號)
自2022年4月1日起,“制造業”“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”“電力、熱力、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”“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”“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”和“交通運輸、倉儲和郵政業”六行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納稅人,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:
1.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B級。
2.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、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。
3.申請退稅前36個月,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。
4.自2019年4月1日起,未享受即征即退、先征后返(退)政策的。
政策依據: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》(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)
符合條件的開展研發活動的納稅人,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,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,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,自2023年1月1日起,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%在稅前加計扣除;形成無形資產的,自2023年1月1日起,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%在稅前攤銷。
政策依據: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》(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7號)
新購進設備、器具的企業納稅人,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,新購進的設備、器具,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,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,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。
政策依據: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8〕54號6號)
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》(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)
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,減按15%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。
政策依據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》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》
《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〉的通知》(國科發火〔2016〕32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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